產業發展

農業加值進攻策略,為自由化鋪路

政府已將參加TPP/RCEP等區域經貿整合列為重點施政工作,TPP可能要求各國全面取消關稅及非關稅措施,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先行先試,可建立一個降低進口原料衝擊的緩衝帶,並藉由跨域加值,發展新價值鏈農業,此為台灣面對自由化趨勢之進攻型農業策略。

示範區內所有國外原料均須符合現行檢疫規定,並依衛福部「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進行產品檢驗,並未免除或放寬。少數人認為特別法草案第四十一條免除進入示範區之產品檢驗,根本是錯誤解讀,該條文中已明訂,輸入貨物對國家安全、國民健康有重大影響者,應申請簽審文件(包括檢疫或檢驗等),未來對農產品檢疫、檢驗倘涉及國家安全及對國民健康有重大影響之項目,都不會放寬。

示範區產品倘為可內銷品項,輸入時依現行輸入規定必須課徵關稅、營業稅、貨物稅,並無特別稅賦優惠。特別法第卅三條條文所謂十%免稅,主要係為吸引外資投資,僅限示範區內的外國營利事業,且營運型態僅限於區內從事貨品儲存或簡易加工二項,農產業加值大多非屬前二項營運樣態,不適用該項優惠。

部分學者錯誤引用數據,估算約卅七%農產品用於加工品,由農業總產值新台幣約四千八百億元換算,提出示範區推動後將影響一千八百億元產值的嚇人數字。其實台灣農產品以生鮮為主,品質風味為特色,主計總處產業關聯表換算出農產品用於加工比率為卅七%,係包括碾米(稻穀去殼)、畜禽產品分切及冷凍處理等簡易初級加工等業別,不是示範區發展新價值鏈的範圍;扣除該等產值,國內農產用於深加工比例低於七‧五%;基於國產原料仍有其不可替代性之優勢,並非國外原料可以百分之百完全替代,且仍有許多國外畜禽原料受限於檢疫問題無法進入示範區,因此,對於有人提到影響一千八百億元產值之論點並不合理,且有誤導大眾之嫌。此外,我國的加工技術、食品安全的管控如能在示範區引進國外原料、加工外銷,將為進攻國際市場的利器。

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為一創新作為,新的事務或許有風險,但如果不試就不知道還可以改進的方向與作法,期待產官學應提出正面意見,而非引用錯誤資訊,誤導社會大眾。

 

出處: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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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312

分類:產業發展

地區: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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