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自2009年開始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區域合作平台,都住處陳志銘組長依《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原則》之規定,於本(2010)年12月29日假經建會召開計畫總檢討會議。會議除邀請內政部、交通部、研考會、農委會、文建會等相關主管部會外,四個區域平台的主政縣市:苗栗縣、臺中市、雲林縣及高雄縣政府也受邀參加,另外包括左右國際、中華民國地區發展學會、崑山科技大學及國立中山大學等規劃單位,也應邀列席。
會議由經建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張桂林處長主持,陳組長先以投影片簡報98年補助計畫的執行成果。98年國家建設整合計畫一共核定了23案,核定金額為新臺幣5,850萬元,其中11案已經辦理結案(包括北臺藍海觀光計畫、北臺公共區域運輸工具整合組織及機制、臺北都會區綠色基盤設施規劃及建立北臺區域合作平台及運作機制等四案),11案已完成期末審查(包括大漢漢流域觀光整合發展計畫、基隆河沿岸土地再利用計畫及桃竹苗地區景觀、休閒及生態之海岸再生規劃等三案)。陳組長接著報告,經建會將於明(2011)年2月份舉辦年度計畫總檢討會議,屆時請各縣市自行簡報98年度計畫的執行成果,由主管部會及專家學者進行審查,並回應各部會委員的提問。審查結果分為三級:
A級:經建會與主管部會協商納入公共建設計畫補助經費;
B級:建議由縣市考量修正後自行推動;
C級:100年度規劃經費將被酌減。
評審的標準,經建會也提醒大家要注意計畫可行性、環境可行性和財務可行性這三點。
會議緊接著由各區域合作平台簡報99年度如何研擬區域整體發展計畫,以及如何建立各縣市成員間與子計畫間的互動關係。各平台簡報後,張處長與陳組長也給與簡單的回饋。由於各平台都提到了組織法制化的問題,張處長表示,他個人認同的方式,是類似美國MPO的組織,有專人、專款來進行區域的合作。至於這個組織的法制化問題,將交由內政部和研考會進行研議。
會議結束前,陳組長再次提醒大家,二月份的提案內容需要讓審查委員感到驚艷,不要只是一般的硬體建設規劃,要能夠展現各區域的軟實力;提案內容也要感動委員,才能夠被主管部會納入施政計畫中。同時他也建議大家,縣市政府要有企業經營的概念,經建會能夠提供的只是一個火種,縣市政府更想辦法讓各個建設自己燃燒起來,才能夠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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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231
分類:發展推動
地區:台北市